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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12-30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本网讯 记者李娉、见习记者李林报道:28至29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7次会议。会议分别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旺盛、吴著富主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彩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荣才、龚安邦、刘道明、陈鸿池、陈瑜及秘书长鲁安才出席会议。副市长李亚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列席会议。
  会上,周彩娟作了关于提请胡立山等同志任职的情况说明。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胡毓军作关于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边一山作关于200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相应做出了决议,批准了此方案;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苏惠林作关于200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阚海清作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周明生作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侯旺发作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作关于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主任王义松作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两个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废止《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办法》的决议,并相应做出了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的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决定;通过了关于召开咸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并确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2月28日至3月3日在温泉召开。会议还表决通过了胡立山等同志的人事任免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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