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邓勇 刘慧琳
1982年初春,刚刚经过战火洗礼的陈新从部队转业到崇阳县检察院,开始了他的另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20多年来,陈新一直战斗在反腐第一线,先后担任反贪局和反渎局副局长,带领办案人员侦查经济、渎职犯罪案件400余件,其中大要案60余件,是该县检察院查办案件数量最多的检察官。
他秉公执法,敢于碰硬,顽强拼搏的品格,被誉为崇阳县检察院的“陈新精神”。
巧破受贿案
2006年5月,一封反映崇阳县某局局长孙某受贿5万元的举报信摆在了陈新的案头。
陈新看完举报信,眉头紧锁。
他并不害怕对手的强大,但一定要找准案件的突破口,不能掉以轻心。
沉思过后,陈新有了主意。
他派人传唤了行贿人高某。高某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支支吾吾不愿交代。陈新告诉高某,讨要工程款行贿不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但必须如实交代行贿事实,否则将被以其它罪名追究法律责任。
一席话,震慑住了高某,也打消了高某的顾虑。
随后,高某又按陈新的授意,偷偷携带录音机,假装找孙某要钱。孙某不知是计,勃然大怒,指责高某不讲义气,过河拆桥,拒绝退还受贿款,并将高某赶出门。
高某拿着录音证据交给了陈新,孙某很快被拘传到案。
智取“富方丈”
白霓食品所是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改制后买断工龄的职工反响强烈,认为出售固定资产的背后有问题。举报没有具体内容,只是认为售价低得不正常。
2006年8月,线索到了陈新的手里,他不会放过一点蛛丝马迹,而且会一查到底。
通过查账,陈新发现出售固定资产的程序和资金去向都很清晰,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难道是举报失实?
明查暗访,陈新听说有一个买主要转让所购食品所猪栏房,便以购房人的身份几次找其“洽谈”。当他把买价“压”到8万的时候,转卖人说:“我买房都花去了8.5万元。”这与开收据入账的7万元不相符。在他的追问下,转卖人又说出了虽然交了8.5万元却只开了7万元收据的事实。
“问题一定出在这里!”陈新又暗中走访了其它几位购房户,果然都是同样的手段。
原来,白霓食品所主任丁某伙同该所其它3名干部,对购房户以少开收据款额可少缴购房契税为幌子,贪污公款4万余元。
“穷庙里的富方丈”终于落入法网。
怒追“养命钱”
2007年1月,陈新得知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丁某赌博输了钱后,竟然病倒,请病假在家休息。
社保股掌控着巨额的社保资金,这可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啊!丁某此次生病,极不正常。
陈新秘密走访了几个熟悉丁某的人后,结果让陈新大吃一惊:丁某从县医保局“借走”17万元现金后,就从未露过面。
陈新心急火燎地回到局里,立即部署侦查方案。从社保股所管理的专项资金专户账入手,剥茧抽丝,查出丁某多次以“借户过账”的手段,将各专户中的资金转出,套取社保资金124.7万元。
丁某闻风,畏罪潜逃。
陈新亲自带队,辗转千里进行追捕。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病假”的丁某最终被“请”上了审判台。
丁某案件办完,陈新早已疲惫不堪,但心却放不下来。丁某从国库套取社保资金为什么能够轻易得逞?而且在实施犯罪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无人察觉。陈新心里打了几个大大的问号。
他来不及喘口气,又带领干警深挖细查,使两起渎职犯罪案件浮出水面: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出纳余某多次滥用职权,为丁某违规“借户过帐”大开绿灯;县财政局出纳聂某玩忽职守,明知有关拨款手续不全,违反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法规,对丁某套取社保资金“有求必应”。最终,丁某一案涉案人员全部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