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饶坤亮
本网讯 今日,我市千名干部将在市会议中心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行集中学习和分组讨论,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达到解放思想,提高能力,解决问题,创新制度的目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咸宁市作为全省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自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为止,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习调研(10月12日至11月27日),围绕“科学发展与强市建市大研讨”这一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调研和讨论;第二阶段:分析检查(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1月7日),广泛征求意见,检查剖析问题,理清发展思路;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09年1月7日至2009年2月底),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制度。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对象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市经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属大专院校等单位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和全体党员。市直单位所属二级单位及党的关系挂靠市直单位的企业(非公企业除外)和中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