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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五五”普法出台八项新举措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11-27
稿件上传:lijie

  本报讯 通讯员贾再柏、毛和平、朱之升、记者李娉道:11月24日,记者在全市第五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五五”普法将出台8项新举措。
  据介绍,与“四五”普法相比较,我市“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8项新的内容和要求。一是首次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目标责任管理。二是明确提出要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上学难、看病难、打官司难”问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三是首次将农民纳入普法重点对象,明确提出要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使农民法律知识普及率力争达到90%。并规定用工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对进城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四是扩大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规定成员单位每年要向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述职进行综合考评。五是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激励监督机制,实行一年一考评,考评结果与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钩,每五年进行一次表彰奖励。六是建立普法讲师团,把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等专业法律工作者组织起来,发挥人才优势,投入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去。七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加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八是建立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从明年起提高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标准,按农村人口年人平0.20元、城市人口年人平0.40元的标准保障到位,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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