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咸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鲁尔英所作的《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做好检察院各项工作,为促进咸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