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组发[2001]4号文件规定,现将刘彦其、边一山同志情况予以公示。
刘彦其,男,汉族,湖北嘉鱼人,1948年1月生,大专,1970年7月参加工作,197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书记,拟明确为正厅级干部。
边一山,男,汉族,河南舞阳人,1951年4月生,中央党校大学,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咸宁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拔任职。
公示时间10天:7月16日至7月25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刘彦其、边一山同志任职的有关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和核实。
公示期间,省委组织部设立公示信箱和专线电话。公示信箱设在省委组织部门口和咸宁市委组织部;专线电话:027-12380;电子举报信箱:12380hb@vip.sina.com;来信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邮政编码:430071。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07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