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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区廉租房补贴“提标扩面”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8-05-22
稿件上传:lisha
  本网讯  “能让更多住房困难户享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和帮助,真正帮助他们解决或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就是我们住房保障工作的目标”。咸安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人高峻如是说。
  近日,记者从咸安区住房保障办获悉,我市城区廉租住房补贴将“提标扩面”。对申请予以审核批准的低收入家庭,按人均面积10平方米、每月补贴5元/平方米的标准向保障对象补贴房租,其中无房的家庭按人均10平方米核定,有房未达到标准的按实际住房面积与人均10平方米的差额核定。
  “提标”,将补贴标准由3元提至5元每人、每月/平方米
  “提标”,即提高补贴标准价。此次“提标”,是经过周密的调查的。
  据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咸安区房产局组织了调查小组对温泉、浮山、永安办事处、12个社区、60个租赁家庭进行了摸底调查,经过汇总发现,今年城区房屋出租市场租金标准达到6.23元/平方米,比去年的4.20元/平方米有所提高。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对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咸安区房产局迅速上报情况,建议将住房补贴上调至5元每人、每月/平方米。
  “扩面”,补贴面积由人均8平方米提前过渡到10平方米 
  据了解,“2010年基本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市政府的“十一五”计划中要求,为了让更多住房困难户能得到国家给予的补贴,我市城区住房廉租补贴将提前由去年的人均8平方米提前过渡到10平方米。经过初步调查,目前我市城区有房户中要实现过渡的约154户,462人。
 
  申请补贴家庭的条件 
 
  尽管廉租住房补贴的发放面越来越广,但其申请资格仍有相应的条件。据了解,申请补贴的家庭要求其家庭主要成员为非农户口三年以上,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收入符合咸安区民政局规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一年以上;同时要求申请家庭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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