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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经济适用房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8-02-21
稿件上传:liuhuafang

  回顾2007年的咸宁房市,焦点当属作为我市首批经济适用房的凯翔花园。位于金桂路的588套经济适用住宅在广大市民的期盼中于今年元月8日成功组织了公开摇号,从而确定了购买申请人中签资格及选购先后顺序。可以说这给我市居民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带来了浓浓暖意。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房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中包括免去土地出让金的全部,削减了大市政配套等费用,并且优先享受银行信贷,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并且规定了较低的固定利润率,故又称为经济实用房。
  我国首批经济适用房是于1998年10月29日,以北京回龙观、天通苑、建东苑等为代表的19个经济适用房项目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集中展示为起点,从而拉开了经济适用房大规模开发的序幕。当时正值政府取消福利分房,全面推行个人购房,所以也可以说1998年是我国房地产行业市场化的开始年份。
  在近10年的时间里,价格低廉的经济适用房始终在我国各中大城市扮演着一个非常特殊的角色,无论是旧城改造,还是平抑房价,它都无一例外地承担着市场和行政的双重责任。
  为了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管理,建设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和人民银行于2004年5月共同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这个管理办法严格界定了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严禁将经济适用房项目变成商品房项目,规定对经济适用房的户型标准、供应对象及销售价格等进行了严格限制。
  纵观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发展历程,可以说对于它的管理已经开始变得成熟。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兴建的,为了确保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相关管理部门还是应该对执行政策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尤其是对经济适用住房套型面积控制标准、资质审核等严格把关。
  对于我市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情况,经济适用房相关管理部门表示:2008年,经济适用房不仅在数量上增加,规模上扩大,布点也将更均匀、更合理,而且在户型上也将更全面。初步计划将设2-4个点,向1000套迈进,争取让老百姓能够就近买房。
         (市房地产管理局  王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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