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07年,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税收一体化管理,在2007年咸宁市12.4亿元的地税收入中,房地产行业实现税收2.8亿元,占地税总收入两成以上。
咸宁市地方税务局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数据资料显示,2007年,咸宁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12.4亿元,较上年增长40.74%,净增3.59亿元。整个房地产行业实现税收2.8亿元,同比增幅为125%,为增幅最高的行业。其中,营业税征收1.3亿元,同比增长61%,增收4958万元;耕、契两税征收8135万元,同比增长136%,增收4698万元;土地增值税征收1550万元,同比增长183.36%,增收547万元;土地使用税征收150万元,同比增长42%,增收45万元,房地产业相关所得税征收3100万元,同比增长60%,增收1345万元。
咸宁市地税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2007年,咸宁市地税系统继续完善“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方法,通过职责整合,形成征收、管理、稽查、信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房地产诸税种征管的有机衔接,形成“链条式”的管理机制。与国土、房管部门协调,将涉及房地产诸税种(费)的查漏补征纳入土地和房屋权属办证流程,形成“一条龙”的服务机制。并在房地产行业日常税收征收管理中,把握住预征管理、资料管理两个重点,抓好立项征地、建房施工、售房办证等三个环节,运用以“书”控税、以票控税、以图控税、以表控税四个手段,有效的控管了房地产业税收。
此外,针对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火热,房屋租赁业增长较快的现象,咸宁市地税部门加大了对此行业的征管力度。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房屋出租税源情况,将各街道路段房屋租金核定了保底定额,凡纳税人所提供的租赁合同的租金金额低于保底定额的,必须按照保底定额缴税。该项举措收效良好,使本年度房屋出租税税收收入有了大幅度增长。截止2007年12月底,全市共征收房屋出租税收276万元,同比增长263%,增收200余万元。
(记 者 贺春音 阮颖 通讯员 李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