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画花,独画一枝,总要留点天地,让欣赏者去遐想;教师上课,举一反三,一口一口地喂给学生。由此联想到房地产广告,也要讲究含蓄,留有余地,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无声胜有声,把思考的钥匙交给消费者。
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近日,市房产局联合发改委、物价局、工商局组成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小组,对我市市区和各县(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了检查。其中存在部分楼盘销售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渲染“升值潜力”,存在不合规范的销售和宣传行为。
细细推究其原因,除了极个别开发商刻意制造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外,大多数开发商并非故意设圈套骗人。问题出在没有认识到房地产广告是把“双刃剑”,没给广告留出一定的空间,从而把话说死了,结果坏了声誉、砸了牌子,弄了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时下有不少开发商做广告,侧重于细枝末节的渲染,喜欢热炒概念,诸如智能小区、绿色住宅、、水景岸线应有尽有,恨不得把所有时髦的美好的词语都用上。无论是报纸、电视广告还是制作的楼书、宣传单,总想在有限的空间和时间里,尽可能多地向消费者传递楼盘各种各样的信息,把广告的版面塞得满满的。广告中,大到楼盘的售价、位置、配套设施、开发商的承诺,小到小区种多少棵树、树的品种如何、升值潜力有多大等等都敢拍胸膛说得言之凿凿,看上去似乎是诚心诚意,满有把握,其实是画蛇添足,自欺欺人。因为房地产项目一般开发时间少则二三年多则四五年甚至于更长,由于存在着交地延迟、规划更改、地价及建安成本涨跌、政策与市场形势的变化等很多不确定因素,倘若开发商不多长个心眼,把广告做得含蓄些,现在满以为制作得不错且能站得住脚的广告,很可能在四五年后成为套在开发商脖子上的绳索。更何况现在的消费者理性得很,维权意识也很强,由不得你开发商信口开河,稍有闪失就有可能被抓住把柄,轻则向你要个“说法”,重则提出巨额索赔。
给房地产广告留点空间,把思考和遐想的钥匙交给消费者,贵在导而弗牵。重要的是在广告内容的选定上,要把开发商先进的企业文化和科学的开发理念通过恰如其分的广告创意表达、阐释出来,引导消费者“用自己的眼光”,通过比较、鉴别和判断,在眼花缭乱、鱼龙混杂的房地产市场中去甄别开发企业的良莠,去选择、找寻适合自己的房子。而不是用美丽的辞藻去构筑陷阱,异想天开地认为“镜中花”、“水中月”能牵着消费者的鼻子走,那可真是打错了算盘,到头来“扳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悔之晚矣!
(市房地产管理局 刘玲)
咸宁新闻网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