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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房不明码标价要受罚
来源:南鄂晚报 时间:06-11-22
稿件上传:liuhuafang

  据新华社消息  针对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以“商品房成本与售价是商业秘密”为由而拒绝为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成都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于11月20日展开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将对违规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查处。成都市物价局副局长石高原说,商品房价格绝不是商业秘密。
  此次检查的重点包括: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方式和内容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房或收取费用以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等。
  但是,商品房明码标价并不意味着“房价一经标示就一直不变”。石高原介绍说,明码标价所标示的具体内容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行情、企业运作实际和楼盘自身情况自行制作的。开发商必须分别为每套在售的商品房制作一个价目表,标示一个销售价,价目表所标示的价格为交易价格;商品房价格变动时,应制作新的价目表重新标示价格。
  据了解,对存在不明码标价和价格欺诈违法行为的开发商,被查实后将受到重罚。依照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最高可罚款5000元,而且违法开发商必须马上整改,如果下次检查发现开发商还是没有按规定明码标价,将再次接受处罚,如果还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最低罚款2万元,最高罚款可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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