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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事局机构职能
来源:咸宁市人事局 时间:06-06-18
稿件上传:jiangxingyuan

   

      咸宁市人事局是主管全市人事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计划和工资总额计划并对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实行计划管理,负责市直机关(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录用(聘用)、招收、调配工作。
  
  2、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办法;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协调全市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市招收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考核和审批工作;负责相关非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杰出(拔尖)人才和享受国家、省、市政府特殊(专项)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负责全市新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基地的协调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
  
  5、拟订全市人才流动、调配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抓好人才引进工作;综合管理各项人事代理工作;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安置就业指导和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工作,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津贴和福利制度以及退休、退养、退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
  
  7、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制定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有关服务工作;具体承办市直单位军转安置工作。
  
  8、负责政府奖励制度的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9、研究制定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等级培训考核。
  
  10、负责对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主要负责人
  
  毛世忠,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党组书记、局长
出处: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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