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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用硬措施优化软环境
来源:咸宁日报 时间:06-12-06
稿件上传:yourui

  本报讯 通讯员王能朗、程 帅报道:日前,通山县委郑重承诺:如果县直机关、各乡镇及事业单位股级以上的工作人员违反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规定,受到企业、投资者和群众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将被立即责成离岗“下课”。
  为了抓好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该县明确规定:县直机关、各乡镇及事业单位正股级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因下列行为受到投诉,实行一次投诉查实离岗: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的;不兑现本地、本部门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不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全民创业等优惠政策,损害企业、投资者和群众合法权益的;向企业、投资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的;向企业、投资者“吃、拿、卡、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款项的;在履行公务活动中不认真执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态度恶劣、作风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严格依纪、依法办事,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的;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违反上述规定其中一条,经投诉查实的离岗人员,由所在单位安排教育培训,一般3个月内不得复岗或调任其他岗位。教育培训3个月后视其表现情况复岗或安排其他工作;离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其他奖金、补贴一律扣发,且当年考核不得参与评比、定职称。
  该县纪委、组织部同时作出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案件实行“四个坚决”的规定。即坚决从重从快查处,坚决实行公开曝光,坚决实行公开退赔和损失赔偿制,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严重损害经济环境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分管领导亮“黄牌”,主要领导实行诫勉;情节严重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就地免职,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通山县正在组织优化环境教育宣讲团,实行百名干部包百家企业,利用一个月时间,让优化环境宣讲员吃在企业、住在厂家、干在车间,真心实意地听取经营者心声,了解投资者心意,掌握创业者心愿。

短评:

优化环境要动真格

○玫昆仑

  遭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就离岗。听起来未免不近人情,但仔细思之颇有道理。时下,不少公务员在履行职责中,习惯于打“打太极”、“踢皮球”,对一些群众急于解决的问题、要办的事情,要么态度冷淡、生硬、粗暴,有意拖延,要么漠然处之,推三阻四,导致办事效率低下。有的甚至向企业、投资者“吃、拿、卡、要”及报销应由个人支付款项、行不法之举等等。这不仅伤了老百姓的心,败坏了机关单位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地方经济发展的环境与秩序。
  实行投诉查实离岗制度,就等于是给干部、职工工作压力,可以促使干部、职工主动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端正服务态度,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不依法办事、不文明服务,态度恶劣、作风粗暴,实质上是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自然要受到处罚。可见,实行投诉查实离岗制度,实际上是对公务员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可以对公务员进行行政约束,有利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其实,在其位,当谋其职。在工作岗位上不好好工作,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就该为此付出代价。通山县实行投诉查实离岗制度,无疑是给行政不作为、行政怠慢行为者套上了“紧箍咒”,敲响了警钟。各地各单位的公务员都应以此为镜,做一个勤政、高效、廉洁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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