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词典》解释“父母官”是这样的:旧时指地方长官(多指州、县一级的)。
理解“父母官”的含义应该是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干部是为父母服务的官。公仆,就是为公众服务的人。有一段歌词是这样写的:“有一个名称很特殊,叫一声让人受鼓舞;有一个背影很朴素,望一眼心里很热乎。把老百姓当亲生父母,人民公仆。”
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本末倒置了,干部成了“父母”。于是乎,就有了官老爷,就出现增加衣食父母负担的事了。
观念问题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把人民群众当“父母”,就会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会坚持“到矛盾多的地方去,到困难大的地方去,到条件差的地方去,了解群众想什么,盼什么,有什么矛盾需要协调,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有什么困难需要帮助”。把自己当“父母”,就会高高在上,等待奉贡,甚至不惜增加人民群众重负来实现自己的圆满。
在职在位的就是“子女”,想做“父母”的,就应该退居到人民群众行列之中。
“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中国人民”。邓小平同志为我们阐释了正确的“父母观”。